姓名職稱 | 審計委員會 | 薪資報酬委員會 |
林振國 獨立董事 |
✔︎ (主席) | ✔︎(主席) |
Michael C. Lu 獨立董事 |
✔︎ | |
Vincent Thai 獨立董事 |
✔︎ | ✔︎ |
謝宏忠 獨立董事 |
✔︎ | |
吳永成 委員 |
✔︎ |
本公司自2019年6月21日起設置審計委員會,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。
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職稱 | 姓名 | 應出席 | 實際出席 | 出席率 | 備註 |
主席 | 林振國 (獨立董事) | 4 | 4 | 100% | |
委員 | Michael C. Lu (獨立董事) | 4 | 4 | 100% | |
委員 | Vincent Thai (獨立董事) | 4 | 4 | 100% | |
委員 | 謝宏忠 (獨立董事) | 2 | 1 | 50% | 於2023.06.16增選新任,應出席2次 |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:
開會日期 | 溝通方式 |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事項 | 與簽證會計師溝通事項 | 溝通情形及結果 |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執行結果 |
2022.03.04 (第一屆第十一次) |
審計委員會 |
1.本公司民國110年第4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2.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|
1.本公司民國110年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2.04.28 (第一屆第十二次) |
審計委員會 | 1. 本公司民國111年第1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|
1.本公司民國111年第1季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2.07.26 (第二屆第一次) |
審計委員會 | 1.本公司民國111年第2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|
1.本公司民國111年第2季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2.10.28 (第二屆第二次) |
審計委員會 |
1.本公司民國111年第3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2.本公司民國112年度稽核計劃 |
1.本公司民國111年第3季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3.03.02 (第二屆第三次) |
審計委員會 |
1.本公司民國111年第4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2.本公司民國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|
1.本公司民國111年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3.05.02 (第二屆第四次) |
審計委員會 | 1. 本公司民國112年第1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|
1.本公司民國112年第1季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3.08.01 (第二屆第五次) |
審計委員會 |
1.本公司民國112年第2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2.擬增修訂本公司「內部控制制度」及「內部稽核實施細則」 |
1.本公司民國112年第2季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2023.11.03 (第二屆第六次) |
審計委員會 |
1.本公司民國112年第3季稽核計畫執行報告 2.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稽核計劃 |
1.本公司民國112年第3季財務報告 2.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 |
經審計委員會審閱或核准通過 | 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|
根據中華民國法規規定,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之,其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,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以供其決策之參考。
依據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,委員其中一人須為召集人,成員由至少兩位獨立董事組成,每年召開至少兩次會議。
薪酬委員會之運作,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薪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,應依下列原則為之:
2023年度薪酬委員會運作資訊
一、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至2022年6月16日止,新任第五屆委員由第十屆董事在2022年6月17日董事會任命。
二、新任薪資報酬委員第五屆任期從2022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或同第十屆董事任期止。
三、新任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,常會中委員推舉由林振國先生擔任主席。
四、薪酬委員會主席林振國先生在2023年度共召開兩次常會。
職稱 | 姓名 | 應出席 | 實際出席 | 出席率 |
主席 | 林振國 (獨立董事) | 2 | 2 | 100% |
委員 | 蔡純清Vincent Thai (獨立董事) | 2 | 2 | 100% |
委員 | 吳永成 | 2 | 2 | 100% |
其他應記載事項:
一、薪酬委員會於2023年3月2日、8月1日召開兩次常會,議題包括:
二、上述事項皆經薪酬委員會決議同意,送交董事會亦無反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之情事。
三、薪資報酬委員會之決議事項,皆保存有會議通知、與會者簽名、視訊會議錄影並寄送會議紀錄。
董事會及 委員會成員
王雪紅
董事長
卓火土
董事
陳文琦
董事
David Bruce Yoffie
董事
林振國
獨立董事
Michael C. Lu
獨立董事
Vincent Thai
獨立董事
謝宏忠
獨立董事
吳永成
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